内蒙古"老虎"白向群与国安部原副部长都犯了这事
内蒙古“老虎”白向群一审开庭!
1月31日,辽宁省大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白向群敛财逾8515万,他收的第一笔钱,是在1999年。
白向群还涉嫌内幕交易罪。
而就在一个月前,同样在大连中院,国安部原副部长马建被判无期,他也犯了内幕交易罪。
这两年来,不少落马或一审的“老虎”都涉嫌这一罪名,除上述两人外,还有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和周春雨,以及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
绝不上诉
先来看检方指控的四个罪名。
其一,受贿罪。
1999年至2018年,白向群利用担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乌海市委副书记、乌海市市长,乌海市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书记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敛财8515万余元。
其二,贪污罪。
2008年至2012年,白向群利用担任乌海市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万余元。
其三,内幕交易罪。
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使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
其四,泄露内幕信息罪。
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根据指控,这位内蒙古“老虎”的涉案数额已经过亿。
在现场,白向群当庭认罪,绝不上诉。
1月13日通过的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了2019年的中央纪委八项新任务,其中一个便是“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
这是“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首次被单独提出并列入反腐任务。